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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数总和法怎么求?计算公式是什么?

  年数总和法,指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它的计算方式比较简单,就是繁琐。

  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之总和,假定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2+3+……+n=n(n+1)÷2,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月折旧率

  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

  举个例子:

  有一台设备,原值78000元,预计残值2000元,预计可用4年,试用年数总和法计算每年折旧额。

  年数总和=1+2+3+4=10

  第一年=(78000-2000)×(4/10)=30400

  第二年=(78000-2000)×(3/10)=22800

  第三年=(78000-2000)× (2/10)=15200

  第四年=(78000-2000)×(1/10)=7600

  年数总和法

  例题1.

  2016 年 11 月 11 日,A 公司外购设备买价 100 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 13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 5 年,预计净残值为 0.4 万元,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

  第一年:(100-0.4) × ( 5/15 )=33.2(万元)(折旧年度)

  第二年:(100-0.4) × ( 4/15 )=26.56(万元)

  第三年:(100-0.4) × ( 3/15 )=19.92(万元)

  第四年:(100-0.4) × ( 2/15 )=13.28(万元)

  第五年:(100-0.4) × ( 1/15 )=6.64(万元)

  2016 年(月)折旧额=33.2÷12*1≈2.77(万元)(自然年度)

  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

  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15是5+4+3+2+1的总合

  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从年初计算),分母代表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总和。

  可以看出它的计算过程真的十分简单,但是需要一年一年的计算出来,比较麻烦。对年数总和法的计算方式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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