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策网 知识分享 总分类科目由谁制定的?和明细分类科目的关系是什么?

总分类科目由谁制定的?和明细分类科目的关系是什么?

  总分类科目一般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特点自行增设、删减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以保证会计科目的要求。

  总分类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原材料”等。

  总分类账是指按照总分类科目设置,公允货币计量单位进行登记,用来提供总括核算资料的账户。

  总分类账一般采用订本式账簿。总分类账的账页格式,一般采用“借方”、“贷方”、“余额”在栏式,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在“借方”、“贷方”两栏内增设“对方科目”栏。总分类账的账页格式,也可以采用多栏式格式,如把序时记录和总分类记录结合在一起联合账簿,即日记总账。

  总分类账和明细账之间的区别:

  1、二者的作用不同、总账提供的经济指标,是明细账资料的综合,对所属明细账起着统驭作用;明细账是对有关总账的补充、起着详细说明的作用;

  2、二者反映经济内容的详细程度不一样、总账反映资金增减变化的总括情况,提供总括资料;明细账反映资金动动的详细情况,提供某一方面的详细资料;有些明细账还可以提供实物量指标和劳动量指标、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的联系

  1、登记账薄的原始依据相同,登记总分类账户与登记明细分类账户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是相同的;

  2、二者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相同

  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的平行登记要点

  1、对于需要提供其详细指标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应根据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记入总分类账户的同时,记入同期总分类账户所属的有关各明细分类账户、(依据相同)

  2、登记总分类账及其所属明细分类账的方向应该相同、(方向一致)

  3、记入总分类账户的金额与记入其所属的各明细分类账户的金额相等、(金额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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